《提案管理办法》
1 目的
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智慧和积极性,激发员工在经营管理、质量和现场改善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,针对工作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创新的意见或合理化建议,提高产品质量、工作效率、降低成本,提升员工对工作的成就感与归属感。
2范围
2.1 涵盖生产、品控、设备设施、物料消耗、技术改造和创新等制造全环节的领域。
2.2凡公司员工提交的提案,经审核实施有效的,均可按本规定进行奖励。
2.3凡对经营 管理改善、运营有益的意见、发明或构想,均可作为提案内容,具体包括:
2.3.1经营管理思路、方法、制度、未来发展规划方案改进;
2.3.2作业程序或动作程序的改进;
2.3.3现场布置和工具的改善;
2.3.4质量的改善及技术创新;
2.3.5成本的降低;
2.3.6原料的利用和节省;
2.3.7物料搬运的改善及包装物改善;
2.3.8新产品开发、营销改进、市场开拓、顾客满意度提高;
2.3.9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卫生的改善;
2.3.10意外事件的防止、安全措施的改善;
2.3.11废品、废料、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;
2.3.12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加强,员工归属感的提升;
2.3.13其他有利于公司的改进事项。
3 职责
3.1全体员工:负责提出改善的合理化建议。
3.2提案审议小组
3.2.1组长:首席运营官,负责提案的评审以及最后效果的审核与奖励的批准。
3.2.2审议组成员: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或授权的责任人,及组长邀请的与提案相关的责任部门成员组成,分析、讨论、评审提案内容,并做好相关记录,跟进实施进程,发放提案奖励。
3.3实施负责人:根据提案要求进行具体执行。
4 工作程序
4.1提案人资格
公司全体员工均可参加。
4.2提案内容按规定详细填写必要的事实描述,切忌内容含糊不清,目标笼统不
明确。若有图画、作业分解、样本、说明书等,可以以附件方式一并提出。
4.3提案申请与评审流程
4.3.1提案申请
提案人或部门秘书填写《提案申请表》,部门负责人进行把关。
4.3.2提案初审
相关部门负责人依据其可行性和实效性签署意见,通过后交给提案审议小组进行汇总。
4.3.3可行性与实施评审
首席运营官根据实际需要主持召开可行性评审,提案审议小组成员参加评审会,提案通过确认可行性后,确定实施部门和实施完成时间,实施负责人签字,记录人在《提案申请表》上记录可行性理由并签名。
4.3.4实施与验证
实施负责人根据提案要求实施,实施完成后由提案审议小组与提案人确认是否满足提案改善要求。
4.3.5效果评审
4.3.5.1实施完成确认后,首席运营官主持召开效果评审会,提案审议小组依据提案内容、实施质量进行百分制打分,公平公正填写《提案评审打分表》,
4.3.5.2首席运营官对评审小组结果审核确认。
4.3.6提案审议小组成员跟踪“可行性评审”后阶段的进度,并定期更新《提案进度跟踪表》发给相关人员。
4.3.7保留的提案如果需要经较长时间考虑,应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,以后再依据成熟度进行评审。
4.4提案奖励
4.4.1评审提案依据打分情况确定奖励如下表:
4.4.2提案实施部门按提案内容实施合格后,给予该部门实施人与提案人等级相同金额的奖励。
4.4.3年度累计15分及以上的,提案人可再获得奖励500元。
4.4.4年度实施提案累计10分及以上的实施人可再获得奖励500元。
4.4.5总监可参与A级活动奖励,部门经理、副经理可参与A、B级活动奖励,车间主任、主管可参与A、B、C级活动奖励;其余员工可参与从A到G级所有活动奖励;首席运营官(授权人)为该活动组织者,不参与该活动的奖励。
4.4.6解决重大提案且为公司提升效率、降低成本等重大效益,上报公司另行奖励,奖金上限不超过十万。
4.4.7生产、质量、设备一线以班组为单位且6个月内提案总得分最高者,奖励集体活动基金2000元。
4.4.8其他各种有意义的提案,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。
4.5以下提案不予受理:
4.5.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提案;
4.5.2与公司经营理念不符的提案;
4.5.3已经解决但因操作、管理等失误造成的问题;
4.5.4属个人想象、空洞没有具体内容、纯粹希望的事项;
4.5.5已经被采用或以前已经提出的重复提案;
4.5.6对他人及私生活有攻击倾向的提案;
4.5.7其他众所周知的事实。